| 繁體 | 加入收藏 |
我要当作家 我要当编剧
第 815 章 醉酒就醉死拉倒(上)

作者:提笔安天命 字数:2443 字


他和那个名叫夏茵的女人。

从相见到相恋,中间有很长,也很琐碎。

反正他们面前也望不见尽头,路也很长,加之身前少年也愿意听他讲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腌臜事,他就说得很慢,也很仔细,有些像是抚琴女子的修长秀手,只叫人觉得柔肠百转,细腻的很。

“几十年的日升日落哪够?为了长生,我们一起入山访仙。她的修行天赋很高,六星天才,六星啊,对于连天才之名都冠不上的我来说,真的只有仰望的份。小林堂测试灵根的那天,她光芒万丈,宗门甚至为了她,直接将那一天定为了宗门庆典之日,地位之高,同老祖开宗之日并立,何等殊荣?而我就只是人群里默默瞧着她的其中之一而已,还是最不显山最不露水的那一个。”

“从那开始,不单单是在小林堂,好像整座天地都在告诉我,我和她压根就不是同一座天下的人,跟感情没关系,纯粹是别的什么地位啊,修为啊,实力啊之类的,师傅告诉我,无须多久,三十载而已,我和她便会一个天,一个地了。”

“她不在乎这些,也不在乎别人如何瞧,就顶着无数人的指指点点,执意要同我在一起,我呢?也是个性子执拗,脑子不灵光的蠢笨货,那时候看不透这些,多少有些意气用事,不理睬长辈们的苦口婆心,觉得不管天赋差多少,我都能用努力给补回来,勤能补拙嘛。”

十一笑问道:“是不是期望越高,失望就越大?”

世间事。

有时当真并非是不看天赋,不靠机缘,仅靠一颗坚韧不拔之心,再辅以十二分的努力便可成的。

这种事。

仔细想想,其实挺糟心的,很容易让一个从不沾酒的大好儿郎,变成一个终日烂醉的邋遢酒鬼,尤其是十一这般有过亲身经历的,最是明白个中揪心之处。

甘郄点了点头,“大,怎么不大,一想起来就想抽上自己两耳光。”

“我做梦都没想到,真的想不到,我拼了命的修炼,就只为了能够离她近一些,我甚至都不奢望能够同她并肩而立,可至少能够稍稍跟得上她的背影吧?但她即便是为了我修炼终日偷懒,隐隐都有荒废的意思,我哪怕是终日废寝忘食,修炼无日月,可她的修为还是就像驾驭着飞剑一样,一日千里,别说离她近一些,我连她的背影都追不到。”

十一抬头,遥望远方,好像视线就能穿过这片白茫茫剑气,瞧见远在不知多少个千万里之外的那个姑娘。

自己同阿彩,同甘郄和那夏茵,何其相似?

“其实我知道,炼气士炼气修道,证道长生,看似那般一朝顿悟,修行便一日千里的例子极多,可那最需要天赋,还有机缘,人家是吃饭也修行,喝水也修行,白日蒙头睡大觉,还是修行,但像我这样的,依旧只能老老实实地汲取灵气,一意专心,就像是老农春种秋收,只能在庄稼地里刨食吃,说到底,同那‘下...’纯粹武夫,没啥区别。”

甘郄本来下意识地便想脱口而出一个“下九流”,但很快便止住了嘴,原因无他,他现在这位“小主人”,本身就是一位无半点灵气傍身的纯粹武夫。

想要不找骂,不吃苦头,那得眼睛方亮,脑子灵光。

不然狗腿子,那么好当的?

十一没拆穿甘郄那点小心思,只笑着说了个继续和别停。

甘郄便笑声更浓地回了声好嘞。

看似三言两语便将那原本的悲沉气氛,给说没了,其实甘郄也是有私心的。

说到底还是他说到一半就后悔了,自己心底这点陈芝麻烂谷子,就该穿肠烂肚,最好还能变成那点臭不可闻的东西,拉出去,那才叫一身轻松,永绝后患。

可现在非但没有拉出去,反而又旧事重提,那这同又把这些臭东西重新放回嘴里再嚼上一遍,有啥区别?

甘郄不想说,因为实在是觉得自己说这个就像在吃那些臭东西,偏偏还不能囫囵吞枣,因为那样他说不清楚都有啥味道。

难受不难受?

当然。

甘郄觉得这般感觉一点不比身在雷泽吃苦捱痛,差多少。

甚至犹有过之。

然而。

“圣命”难违,做狗腿子的悲哀啊。

想归想。

甘郄仍是收敛起心思,越说便越是沉重,这段记忆,总是说着说着便深陷其中,不可自拔,哪里会管他自己愿不愿意的?

“道理我都懂,炼气士境界越高,所需要的努力和时间积淀就会越长,尤其是像我这种天赋机缘都不够的人,注定就只是光阴长河里的俱下泥沙而已,所以我们注定是两世为人,是要越来越远的。”

“她是天上繁星,注定要明亮于世,而我不过是地上的砂石,注定要埋没于土。”

“终有一天,我会只剩下一捧黄土,而她却依然是年少时的模样,黑发人送白发人。”

他忽然反问十一,“好笑不好笑?...我觉得都要好笑死了。”

“做起来,真的不容易,我好几次想放弃,离她远点,但都做不到,她一开口,我心都要跟着化了,我还怎么狠得下心来?”

“其实喜欢和追求她的人有很多,年轻俊杰和修道天才也从没缺了,管辖小林堂的大行山,就有位七星天才就喜欢她。有一次那人不远万里,就为了来寻她,我在旁边有幸见过一次,那人是真的风流倜傥,一表人才,站在他面前,人家都不用出言相伤,甚至只是随意往那一站,我就只觉得自惭形秽,差距太大了。”

“但她偏偏就拒绝了,而且当时还是破天荒的头一次,不避众人,直接挽上我的胳膊,你不知道,那可能是我这辈子,最荣光也最幸福的时候了,比那什么‘无上金丹’,都来得好。”

许是一壶陈酿老酒。

从喝到嘴里,到滑下喉咙,最后再到肚子里,大部分时候都是辛辣如火烧,可到得最后,总有暖肚肠的时候。

十一便笑着打趣他,有没有趁着机会,趁热打铁,晚上回去小两口煮煮米啥的?

甘郄难得的硬气一回,笑问向十一,“没想到主人年级不大,心思熟练的很?难不成也是个生活尽奢的富家子弟?过惯了有开襟小娘暖被窝的日子?”

十一一下子便脸红不行,到底只是在书本上瞧见过这些磨人心肝的荤段子,啥时候真跟人说起过和自己亲身经历过?

毕竟。

那些最伤人心肝的“仇”之一事,便已经快要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能在这般坎坷命途中,再多容下阿彩,让他多上一层相依为命的打算,本就已经是他如今所能承受的极限所在,哪还想得到那么多去?

甘郄哈哈一笑,点到为止,“当然没有,我哪有那个胆子?那日月明星稀之际,我只与她坐在屋顶,问她为啥,其实我是自卑了的,那时候心里想的最多的,便是她能说出一句‘不喜欢’来,这样我也就放心了,我即可以默默地喜欢着她,又可以瞧着她过得好,这就很好了啊。可她偏偏就同我说,就是喜欢啊,哪有什么理由不理由的。”

十一有些乐呵,“还能因为啥,因为她傻呗。”

“是啊,傻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