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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当作家 我要当编剧
第2章 杀猪

作者:钟离三寻 字数:2144 字


切好了,面也煮熟了,捞出来放入冷水中。

油也不多了,她还是倒了一点,不然吃着不香,烧油放葱,她发现不是一般的穷,就有盐巴……

条件有限,只能将就了,再把菜叶放入,放入水,做臊子。

一碗香喷喷的面就做好了,虽然只有盐巴,但味道还是不错的,这都是亏了泉水的功劳。

忽然,她看见一个小孩站在门口,她搜索了一下大脑的记忆,这孩子好像是男人的亲戚,也就是他二伯家的三孩子,好像叫白银宝。

听听,这名字……

她就不明白了,自家男人名字起的那么好,非常的有水准,怎么到了其他人身上,就变味了呢?

一个小孩子,她可没当做敌人对待,“要不要过来吃一点?”

白银宝看见饭早就馋了,而且面还散发着香味,咽了一下口水,跑了过去,眼巴巴的看着她。

杨甘绿失笑,虎头虎脑的,还是挺可爱的,“你在这等一会,我给你下面条。”

小孩子也听话点点头,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她碗里未吃完的面,直咽口水。

她把面下锅煮熟就行了,臊子也是做好了的,一碗面很快就做好了。

“吃吧!”

白银宝眼睛都直了,闻起来就香,害羞的说了一声,“嫂子真好。”

狼吞口咽的吃了起来,这是他吃过最香的面条了。

她记得这孩子应该有十岁左右了,但是身体很单薄,瘦的跟竹竿儿似得,看起来就像七八岁。

她下的面很足,足够一个小孩子吃饱了。

白银宝很快把一碗面就吃完了,他觉得嫂子是好人,娘让他过来看一看,嫂子是不是什么都不会做。

他对这个嫂子有好感,不骂他,不打他,一下子也就不怕了,还会给饭吃,面条可香了。

“嫂子,景哥哥出去打猎去了吗?”

她收拾着碗筷,“对啊,你是不是来找景哥哥的?”

他头摇的跟个拨浪鼓似的,是娘让过来看看的,新媳妇是不是好吃懒做,娘还说,不能让她知道了。

他发现嫂子会做饭会洗碗,这就不是好吃懒做了。

他要回去告诉娘,“我要走了。”

说完一溜烟的跑了。

“哎……”

她摇摇头,跑的比兔子还快,一个小孩子她不放心,随后又想了想,一个人来的,应该可以回去。

一个时辰了,白御景回来了,他抗了一头野猪。

她惊讶,这么重的猪一个人就这么抗回来了……

力气有点大啊,不过,她喜欢。

“你有没有受伤?”边说还边检查一番。

软软的手在他的身上乱摸,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折磨,他快速的抓住了手,“我没事。”

“没事就好,你饿了吧,我给你煮面去。”

没想到媳妇还给他留了饭,心里暖暖的,越发觉得要好好的挣钱养媳妇了。

这三十两值了,看她的衣服,他蹙眉,自己穿什么无所谓,可不能让媳妇受苦,心里已经计划着给媳妇买衣服了。

他吃了一口,眼睛一亮,这味道绝了,媳妇就是厉害,一下子吃了三碗才放下了筷子。

她发现猪还没有死,还活着,“要杀了它吗?”

“嗯,杀了去镇上卖。”

给媳妇买衣服。

眼睛里闪烁着光,“太好了。”

这猪下水,只要做好了,可是一道美味。

他笑着,媳妇这么高兴,以后看来要多多的打猎啊,尤其是猪。

“你一个人能杀吗?”她可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杀猪需要五六个人。

“这么小的猪,我一个人当然可以了。”

他也是有私心的,银子都给媳妇的娘了,要生活,要给媳妇买衣服,就要节省一下。

叫别人过来,还要给他们分猪肉,感谢他们,还是算了吧,多卖点,银子给媳妇花。

哇!厉害啊!

他竟然说小,力气可真不是盖的。

猪被五花大绑了,还在扑腾,他熟练的拿出一把杀猪刀,怕吓着小媳妇,他温柔的说道:“媳妇,你别看了。”

她拿出了一个盆,准备弄点血,不然流地上都浪费了。

她仰着头,“我就要看。”

她才不怕,主要是别浪费血了,她要盯着点。

看来小媳妇不怕啊,倒是他多担心了。

她把盆提前放在猪脖子下……

他不解,“媳妇,你这是要做什么?”

“做猪大肠。”

猪大肠不但要有肠,还要有血,二者必不可少。

“媳妇,你是说猪的大肠能吃吗?”

那东西臭哄哄的,基本没有人愿意吃。

“能啊,等我做出来你就知道了。”

美味啊!

她现在盯着猪,脑子里幻想了许多的吃的,猪蹄,红烧肉,猪大肠……

看到媳妇的馋样,他更加的卖力了,一定要让媳妇过上好日子。

这猪挺有分量的,整整两大盆的血,够吃一顿了。

嘻嘻。

“阿景,一斤猪肉能卖多少?”她不太了解。

因为这一声阿景,他脸红了,从来没有人这么叫过他,不过,脸黑,看不出什么来。

“我一般卖给了猪肉铺的老板,十二文。”

“那猪肉铺的老板们卖多少?”

“一般是十五文。”

多了这么多,利润可见啊,她要过上更好的生活。

她洗着猪下水,味道是难闻了一点,为了美味的食物,不算什么。

白御景看到小媳妇白白嫩嫩的手放在水中,洗着猪下水,他就不忍心了,“我来洗。”

“不用,你不会洗,这个洗很麻烦的,要洗干净的。”不然没法吃。

他就在一帮打下手,记着她的方法,下次他来洗。

这一忙一下午就过去了,她打算明天做猪大肠,今天用盐巴腌着。

猪下水是卖不出去的,大家一般有银子割几斤肉,谁会买浑身没肉的猪蹄呢?

这也是一道美味,她打算先做做看,洗干净,切开小缝,撒上盐巴,葱,先腌着,入味。

米是没有了,面中午用了一些,没剩多少了,半碗左右,想来想去,还是做一个糊糊汤吧,今天的重菜可是肉。

进空间舀了一大盆泉水,以后做饭就用泉水了,不但做出来的味道好,而且对身体也有益。

面上撒点泉水,用筷子搅拌均匀,呈面疙瘩,烧开水,放入,放点葱花,放点菜叶,现在除了盐巴,就是葱花来调味了,再倒一点点油。

白御景则处理好猪肉,就在劈材了,这样媳妇做饭就方便多了。

洗了手,发现桌子上摆好了饭,这味道老远就能闻到了。

猪蹄,糊糊汤,就这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