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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当作家 我要当编剧
第 100 章 才是少年酒已醇(上)

作者:提笔安天命 字数:2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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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最美四月天,便是杀机也显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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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绝小城,有着“人间最美四月天”之称的边陲小城。毗邻北河山脉,是过往游人羁旅,或是那些准备进山修行试炼的武修炼气士必经乃至落脚之地。

在这补给上一些路上所需以及进山必备之物,这当中最为出名的,便是北河山脉外围的堪舆山势图,制作精良者,会卖出三五枚中品灵石的高价,遭人哄抢,经常会有不少的武修炼气士为此拔剑弩张,再就是出城之后,还没进山,便已有了极为浓郁的血腥味弥漫。

再就是些负伤丹药或是防身兵器颇为有人气,因为最为实用,杀敌保命都再好不过。但大多数人因为囊中羞涩,都还是照看一些法器,至于更为高级也更为昂贵的灵器,动辄便是几十上百的中品灵石。只有那些出身名门豪门的大宗门或是大家族子弟才会入手,寻常散修,即便是倾家荡产也都未必能够买下一件最为便宜的。

修炼如烧钱,到底是同那穷学文,富学武一个道理,有钱的富家子弟,就连吃饭喝水睡觉都是在修炼,无时无刻不在承受那灵气灌体之力,修炼便如那海上扬帆,有顺风推助,破境之势如破竹,也如虹。

反观散修,大都被称为“大路货”或是“野狐禅”,时常修炼都只能从牙缝中扣出那么一点,“那一点”都还是隔三差五的,修行路上自然是一步一坎,遍布荆棘,步履维艰。

如十一这般样,若他不是机缘巧合下,去了那九曲黄泉中,遇见了菩桀,那他即便是豁出了性命去努力,大概其最后最好的结局境界恐怕也就是他现在的三境,再想往上破境,难如凡俗登天。

小城之内,有着三大家族,分别是付,刘,沈三大姓氏。算是雄踞一方的富甲势力,各有私军数万,共同掌管城中秩序与安危。

三大家族私军有着极为微妙的平衡,大都是由三境的武夫所组成,那些十夫长,百夫长便依次要高上一境,到得私军万夫大统领之位者,基本上都是地境巅峰,也会有才入天境的大能高手存在。

对于小城能够在人世间那两大势力的夹缝中存活至今,江湖上流传之语颇多,茶余饭后,也会有着不少的众说纷纭。

有言之三大家族虽是在小城之中成鼎立之势并存,互有争斗,可在对外时,却又连成一气,同仇敌忾。

这也是让同修盟和行修会颇为恼怒头疼的一点,两方势力皆是数次想要将这块“巨大肥肉”坦然收入囊中,结果古绝小城仅凭借自身雄厚的财力和其所处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便将两军打退,两军数次吃亏,可从未损伤过重,大都是些可以简单弥补回来的轻伤,事后古绝城再同两军商议些赔偿,破财消灾便完事。

对于小城的有意“示好”和“示弱”,两大势力心知肚明,也感到憋屈,这也是古绝小城送予他们摆在桌面上的“仁至义尽”,看似是畏惧或是尊敬,实际上也让古绝小城声明大增,使得一些散修炼气士蜂拥而至,奉为散修圣地,也算是“赔本赚吆喝”最为典型的成功例子了。

如此往复,小城愈加固若金汤。

小城倒是也有自知之明,从不外求,也从不向外扩张,更没有嚣张跋扈行事,大都奉行着“和气生财”的那一套。

甚至恰恰相反,但凡其周边还有哪座小城小镇有个天灾人祸的,古绝小城中的三大家族都会尽心尽力帮之,时间久了,声誉显高,盛名显赫。

再加上小城绝好的地理位置以及周边的山肥水美,小城来来往往的求财商人,多不胜数。

间接地,无论是同修盟势力范围,还是行修会辖境,也有不少的城镇与古绝小城有着极为重要的商业来往,久而久之,根深蒂固,两大势力更没了什么好法子,也便只得捏着鼻子,听之任之了。

当然了,能够让两大势力偃旗息鼓,还有一个较之重要的原因便是平安息楼,传闻中平安息楼的主人分别去两大势力扎根于此的地方军势拜访过,中间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倒是不久之后,两方势力尽皆撤兵,在江湖上引得不小的震动。

此时在小城口,一位穿着草鞋,身着粗布麻衣,腰间悬立一柄三尺锈剑,肩膀上还立着一只眸中泛红,一身黑亮羽毛鸢鸟的穷苦少年,正好奇地打量着古绝小城的城门楼,身旁来来往往无数穿金戴银的富贵游人,有面露好笑的,有好奇的,也有一脸嫌恶,还有淡漠如未见的,当真是人世间百态尽显。

但少年却是全都将其当做了如耳边过风,毫不在意。

这一人,一剑,一鸟正是在北河山脉奔行一旬有余的白十一,“乱世”和血鸢。

在北河大陆之上,古绝小城虽作小城,可也是实打实地仙家小城,它的“小”,自然是相比较于长临,江南,洛水这样动辄便是绵延千里万里的仙家大城来言。

所以了,对于他这个打小便只生存于祈梁城这种真正的凡俗小城的小人物来说,古绝小城,已如人间奇景。

仙家小城之美与自然来的鬼斧神工自是不同,尽是仙人施法,人工雕琢的痕迹,以工整,人建和创造为美,单是那高足有近百丈全由那坚硬无比的青石铺筑而成的巨大城墙,包括还在城墙之上的万丈琉璃城门楼,便已是让只见书高的少年叹为观止。

阳光一照,熠熠生辉。

月光一瀑,粼粼点点。

少年肩上的鸢鸟强忍住想要啄他头,将这土包子给啄醒的冲动,强撇过鸟头去,是宁看远山如烟,不瞧少年那一副丢鸟的模样。

鸢鸟所见世面之多,到底不是他这么一个井底少年可比。

只是有时越是有心避开,便越是事与愿违,鸢鸟耳边很快便传来少年兴奋的声音,“小坑鸟,好高啊。”

瞧瞧,井底少年即便是已经见识过那断界山之高,甚至亲身历过,也依旧改变不了那遇事则新的丢人样。

鸢鸟腹诽不已,心说菩疯子当真是好算计,让它来做这个丢人的冤大头,他自己在那断界山顶上,指不定又在茅屋前的石桌上,一边喝上一杯槐叶茶,一边瞧着此时他们两个的笑话,然后偷笑不休,自己享起那清福来。

与人在外,尤其是有修士所存的仙家小城,鸢鸟一向会伪装成普普通通的黑羽鸢鸟,至多是有些有些变异,还未开启灵智的灵兽,最大的好处便是不与人猜忌,不会无端招来祸事。

若有想言,大都使用着一种名叫传音入密的特殊术法,直接将它的想法传递到少年的脑海当中,比如现在,终于是没忍住,回头瞧了一眼少年那眼中放着光亮的丢鸟样,立即气急败坏道:“赶紧走,赶紧走,你蠢,不嫌丢人,我还嫌呢。”